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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沧市阳光交易促公平

    刊发时间:2024-05-10

    A1版

    作者: 李宏宇

      本报讯    (通讯员   李宏宇)    近年来,临沧市全面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改革,让公共资源交易更加阳光公平。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细化完善交易须知及现场服务工作细节,完善更新开标区、评标区、专家休息室等不同区域管理制度;通过制度执行落实规范交易服务行为,为交易主体提供规范高效透明的交易平台,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化、规范化运行。

      抓好公共资源交易廉政风险防控,完善场内见证、评审专家管理,坚决守好进场人员审核关、代理现场服务关、专家抽取关、交易信息公开关、专家评审纪律关,保证对项目交易的见证、管理、服务到位。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建设,系统按专家所在地随机分配工位,工位随机匹配评标项目,形成评标专家、评标工位、评审项目“三随机”,充分保障专家独立评审。通过地域上的有效阻断,有力破解“本地圈”“ 熟面孔”“常委专家”等评标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干扰问题,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杜绝“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创建更加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2023年,临沧市分别与昆明市、保山市、丽江市、普洱市、西双版纳自治州、德宏自治州等开展远程异地评标22场次,抽取评委44人次,服务开标企业317户。

      持续加强信息化平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通过科技赋能、数字赋能,坚持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市场主体进一步降成本、减负担。坚持“一网通办”,深化“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做到开评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活动“云上走”。加强“不见面”开标大厅建设,实现开标实时数据、场景“云上见”。深化“数字智慧见证”,对评标现场实现平台服务全过程智慧管理,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效。2023年,全市共完成交易710项,交易金额达139.39亿元,节约资金4.31亿元,增值资金1.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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