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绿水青山间的临沧答卷
刊发时间:2024-05-14
A1版
作者:吴成光
2021年以来,我市先后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及有关专题会议90余次,及时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
持续开展“精准监督助力生态文明和‘湖泊革命’专项行动”“全市河道采砂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等监督执纪工作,以精准监督守护临沧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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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2022年、2023年相继被命名为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蓝天如洗,绿意盎然,在临沧大地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各族干部群众共同书写着生态文明的答卷。
筑牢美丽临沧建设生态安全根基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2021-2023年,临沧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分别为98.1%、98.9%、96.7%,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分别为28、24、26微克/立方米。2021年以来,在用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100%,2023年22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均达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2023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56.99%,较2021年提升14.84个百分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70.88%,较2021年提升19.28个百分点。
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886.39万亩,印发实施《临沧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临沧市“五彩澜沧江”保护发展规划(2023-2035年)》等一批专项规划,全市森林覆盖率57.83%,森林面积2049万亩,森林蓄积量1.19亿立方米。
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持续提升。开展永德大雪山、沧源南滚河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成效评估,建成自然保护区5个,风景名胜区5个、森林公园3个,亚洲象国家公园涉及临沧市面积76.46万亩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2021年以来,破获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620起。
坚定走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
深入实施碳达峰行动。我市印发了《临沧市碳达峰实施方案》,2021年以来,全市完成人工造林15.39万亩、城乡义务植树1872.72万株、种草改良3.7万亩、油茶种植改培2万亩、森林抚育14.5万亩。
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积极打造“风光水储一体化”绿色清洁能源基地,全市风、光新能源资源库储备项目180个,累计建成绿色电力装机1116.82万千瓦,年发电量突破380亿千瓦时。2021-2023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6.66%,“十四五”节能工作中期评估全省排名第一。
加快推进“绿美临沧”建设。全市建成省级绿美城市2个、绿美社区12个、绿美乡镇8个、绿美乡村30个、绿美河湖4个、绿美校园13个、绿美园区1个、绿美景区3个、绿美交通73条(个),凤庆、沧源、双江、镇康获评“美丽县城”。
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健全法规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改革部署要求,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系统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先后颁布实施了《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
严格执法监管。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以来,共办理建设项目环评455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48件,办结信访投诉907件,办结率达99%。
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持续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重点排污企业废水、废气排污口在线监测系统全部建成投运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运行,实施大气污染源监测解析研究及大气污染预报预警系统开发等科技项目,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绿美临沧”建设如火如荼,人民群众在更美好环境中安居乐业。青山之下,绿色产业蓬勃发展,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环保意识的普及和增强,让每个人都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在绿水青山之间,一幅生动的生态画卷正在临沧大地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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