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临沧市群众投诉举报情况通报(九)
刊发时间:2024-05-24
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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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5月23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临沧市群众信访举报件19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临沧市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将收到的交办件转由涉及县(区)党委、政府负责办理。
按照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临沧市群众投诉举报件情况向社会公布。交办投诉举报件具体情况在临沧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ncang.gov.cn/)进行详细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临沧市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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