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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沧源:筑牢生态屏障 共建美丽家园

    刊发时间:2024-06-20

    A1版

    作者:赵志明

      本报讯 (通讯员 赵志明) 近年来,沧源佤族自治县坚持发展和保护并重,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持续强化生态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全面推行县、乡(镇)和村三级河长制,建立完善河湖长履职、监督检查、考核问责、正向激励等制度,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库渠管理保护机制。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河湖管理边界线,完成了1000平方公里及以下50条河流及19座水库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完成“一河(湖)一策”修编37个。抓实“美丽河湖”建设,3条河流、1座水库被评为省级“美丽河湖”,6座水库1条河流被评为市级“美丽河湖”,勐董河勐来段被评为绿美河湖“省级标杆典型”。开展“清河行动”23次,清理河道、水库1084(条、座/次),清理垃圾119.5 吨,清除淤泥375立方米。

      加快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全面推行林长制,推动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落地落实。稳步推进国土绿化美化,2021年以来实施森林管护面积169.48万亩,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6.77平方公里、人工造林3.72万亩、义务植树217.15万株。抓好退耕还林管护和陡坡地生态治理,全县共有退耕还林12.57万亩,2021年来完成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45.39万株。扎实开展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和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程,稳步推进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工作,持续加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控防治监测力度。目前,全县森林面积244.74万亩,森林蓄积量193.827万立方米。

      坚持不懈抓好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工作。加强非煤矿山整治,扎实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指导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矿山生态修复主体责任,稳步推进生态修复工作。强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细化落实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县内主要河流水质提升。加强南汀河、南滚河、拉勐河、勐董河等主要河流流域、保护区、城市面山、交通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综合整治,关闭采石场14个、砂场6个,依法依规管理采石采砂行为。

      深入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多样性监测管理,完成境内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野生植物110种、野生动物113种。加大巡护保护力度,持续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建立管理机制,制定保障措施,启动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试点工作;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调查农作物种质资源142个,录入并提交142份样品,完成种质资源小品种保种繁殖2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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