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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我市全面深化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成就综述

    刊发时间:2024-07-16

    A1版

    作者:吴成光

      民主法治,国之基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民主凝聚力量,用法治护航发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新要求新期盼,全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16年12月1日,《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成为临沧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首部地方性法规。

      创新政协党建“321”模式,走出党建与履职融合发展新路子;

      成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700个,临沧市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凤庆县公安局洛党派出所被命名为全国第三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上,临沧每一次阔步前行的背后,都回响着民主法治建设的铿锵足音。

      

    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其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

      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勇于创新,完善制度机制,搭建载体平台,丰富活动内容,发挥代表作用,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临沧大地创新实践,书写了边疆民族地区民主政治建设的生动篇章。

      今年新年伊始,《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施行,条例用简洁实用的25条,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绿色发展的需求,标志着我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进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立法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立法的过程就是代表人民意志、表达人民意愿、实现人民利益的过程。

      自2016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始终,让立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

      采取公开向社会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征求意见,召开立法座谈会、听证会,广泛征求和吸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立法意见和建议,在立法中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

      深入研究代表议案建议,统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与立法规划、计划编制,及时把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事项提上立法日程,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建立、挂牌基层立法联系点,成立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并积极开展立法协商,使立法工作更加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

      在临沧,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立法的全过程。《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等一批载满民意的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依法保障了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人大监督,是具有法定权威、代表人民的监督。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监督机制,丰富和探索监督形式,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动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聚焦中心大局和民生关切,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人大代表,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人民群众。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密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

      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专题询问和专题讲座;在全省率先实现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全覆盖,“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代表联络室”等活动平台不断规范完善……

      通过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不断扩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的广度、深度,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化政协协商实践——

    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的光荣传统和重要经验,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核心内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政协事业蓬勃发展,人民政协制度展示出巨大优势,最根本的就在于始终坚持和切实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市政协坚持以党的建设破局开篇,探索形成了政协党建“321”模式,针对政协党建“思想认识有偏差、组织设置不健全、工作覆盖有盲区”等问题,从市政协机关党建“三个三”工作法起步,到政协组织党建“两个全覆盖”的创新,再到“一个智慧政协平台”的拓展,走出了一条党建与履职融合发展新路子,成为临沧精彩、全省标杆、全国经验。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市政协积极探索推动政协协商不断向基层延伸的路径,健全协商规则,完善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助力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有效施策。

      自2020年云南省政协在省内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以来,市政协从镇康县红岩村“一寨三县三乡六村”联合治理协商议事中起步,探索形成了“边寨协商”特色品牌,三次在全国政协作了大会交流。

      镇康县红岩自然村地处镇康、耿马、永德三县交界,123户农户隶属三县三乡六个行政村,缺乏共管共治机制,通过开展“一寨三县三乡六村”联合治理协商议事会议,促进达成了成立联合党支部、制定联合村规民约的共识,探索了一条“混杂居”村寨群众自治的新路子;

      凤庆县政协协商成立滇红茶产业联盟后,在联盟内部建立协商议事平台,先后商定发布滇红茶联盟标准,统筹茶科技、茶产业、茶文化发展,实现112户茶企和7.5万户茶农“抱团取暖”,助力重塑“滇红”品牌香飘世界,形成了“茶靠拼配,事靠商量”的独特文化底蕴;

      ……

      如今,民主协商之花开遍临沧大地,探索出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与基层社会治理紧密结合、服务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边寨协商·临沧实践”。

      目前,已形成以全体会议协商为龙头,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协商座谈会为重点,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更加灵活更为经常的协商体系。协商讨论的成效越来越实,真正做到了商出特色、商出办法、商出共识。

      以党建强引领、带队伍、促履职,市政协先后打造了“边寨协商”、临沧政协文史馆、“书香政协”、建言资政、“双推”协商活动等特色履职品牌矩阵,更多政协之见转化为推动发展、惠及民生之计,为临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了政协智慧和力量。

      

    坚持全面依法治市——

    法治临沧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在法治临沧建设中,我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

      “现在我们小区很多遛狗的居民都给狗拴上了牵引绳”“现在都是依法养犬,更安全,更文明”……自2023年5月1日实施《临沧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以来,我市城市养犬更加规范,广大市民纷纷点赞。

      以良法促善治。古茶树保护条例、城乡清洁条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以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立法,顺应我市各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人民幸福。

      用高质量司法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政法战线紧密对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锐意改革,努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不断提升,司法工作更加贴近民心、贴近实际。

      全面推行“中心法庭-乡镇-重点村”诉讼服务全覆盖模式,设立巡回办案点、诉讼服务站,织密基层司法服务网;探索开发“无讼临沧”掌上可视化调解平台,为群众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在线矛盾解决方案;加大司法救助和公开听证力度,让群众近距离感受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越来越多的司法改革成果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法治获得感。

      以法治之力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法治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临沧加快发展的“金字招牌”。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的全过程,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成为常态;大力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与法治工作队伍;“七五”普法顺利完成,“八五”普法走深走实……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基层,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率先在全省打造“无讼临沧”微信平台,探索诉讼与非诉讼无缝对接“三防五治四全”模式,“纠纷有人管,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成讼”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新常态;涌现邦丙乡“布朗哨兵”、勐勐镇“巧舌妇”志愿服务队、凤翔街道石房村“乡村青年之家”等群防群治组织,以群防群治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新活力……基层善治筑牢人民幸福之基。

      新时代法治临沧建设蹄疾步稳、铿锵有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与此同时,全市统一战线事业创新发展。推行“345”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基层统战助推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挂牌成立省级网络人士统战创新基地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8县(区)成功创建党外知识分子实践活动基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创新实践基地,搭平台、建阵地、创载体,推动统战工作实践创新提质增效。出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等实施意见,扎实推动临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成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700个,临沧市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双江、沧源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耿马、临翔被命名为第八批、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制定《关于健全边疆民族地区维稳长效机制的意见》,总结推广多年来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形成的11个工作机制。以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为抓手,加强对宗教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临沧,始终坚定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不断推进民主法制领域改革,这不仅是守护临沧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更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有力保障,如此坚持,必将让临沧的未来发展步伐愈发坚定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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