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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好通报“利器” 强化震慑效应

    刊发时间:2024-07-25

    A3版

    作者:奎叶红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早已深入人心,但这几名党员干部还是疏于自律……”日前,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通过“清风耿马”微信公众号公开通报的党员干部涉嫌酒驾问题,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反响。

      用好身边典型案例,胜过空洞的说教。近年来,耿马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公开通报曝光作为强化警示震慑、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的重要抓手,突出重要节点、重要领域、重要人群,持续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的通报曝光力度,推动纪律震慑长效化、警示教育常态化,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

      针对之前主要采取文件、会议等传统方式进行通报,通报范围小、渠道窄的问题,耿马县纪委监委采取“线下通报+线上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扩大通报曝光范围,增强曝光率,将震慑效果从党内向党外覆盖,从党员、公职人员向社会广大群众延伸,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今年以来,耿马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9期17人。

      “看到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以及违纪事实、处理结果一一通报曝光,我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愧疚,这也给我敲响了警钟。今后一定守好底线,不越红线。”耿马县一名干部谈起自己被通报,至今都懊悔不已。

      通报曝光只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耿马县纪委监委以“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建议”为切口,督促案发单位找准问题症结,深入分析案发根源,查找监管漏洞和廉政风险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持续做好通报曝光之后的“下半篇文章”。同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以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上好纪律教育“公开课”,给党员干部敲响警钟、打好“预防针”。

      “请大家引以为戒,从杨某芳案件中吸取教训,不做‘案中事’,不成‘案中人’……”近日,在耿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某某的处分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上,该局有关负责人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此外,耿马县纪委监委对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分类梳理,按照不同案发领域、违纪违法类别、人员级别等,精心挑选有代表性、针对性的典型案例,编印《耿马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30本,作为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学习材料,让“不敢腐”的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资源,推动警示教育更有渗透力、感染力、说服力。

      “通报曝光一方面是为了惩戒当事人,另一方面是为了警醒更多人。”耿马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耿马县将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深入推进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让干部知羞、群众知晓,切实达到“查处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在全县上下形成强大的不敢腐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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