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网首页
  • 时政聚焦
  • 临沧要闻
  • 公示公告
  • 边地文化
  • 人文地理
  • 沧江网评
  • 文明临沧
  • 临翔区以案促改在“家门口”敲警钟

    刊发时间:2024-07-30

    A3版

    作者:罗晓丽

      本报讯   (通讯员   罗晓丽)   “徐某某等人的教训就是一个典型,希望通过警示教育和学习,让广大党员干部明耻知止,引以为戒……”近日,临翔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到圈内乡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同步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

      通过现场宣布处分决定,通报案件事实和发案原因,分析案件的违纪违法特点和警示意义,讲解相关纪法知识,要求举一反三,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构建严防问题反复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问题整改,用身边的“活教材”在“家门口”为党员干部敲警钟、明底线。

      为充分发挥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深化以案促改,做深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持续释放“三不腐”叠加效应,近年来,临翔区纪委监委严把处分决定执行关,从处分决定现场宣布的规范化入手,对宣布的形式、范围、程序等进行梳理规范,并在处分决定宣布、以案促改等全流程中嵌入纪律教育,将处分决定“一张纸”转化为警示教育“一堂课”,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处分决定的公开宣布对所在单位来说,不仅是一次‘沉浸式’的纪法洗礼,更应该成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一次全面‘体检’。” 临翔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在具体工作中,临翔区纪委监委按事前、事中、事后“三步走”,做实做细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工作。宣布处分决定前,结合党员干部违纪事实和其所在部门单位实际,认真剖析违纪特点,深入查找制度漏洞以及责任缺失等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建议,制定“一人一策”的宣布方案,做到“有备而去”。宣布处分决定时,开展面对面宣布、反思座谈、警示教育会等环节,督促案发单位找准症结,以案促改。在宣布处分决定后,将处分决定执行、以案促改情况纳入重点督办事项,严防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缩水走样”。

      同时,建立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机制,通过对受处分党员进行跟踪回访、开展谈心交流等形式,及时了解被处分人思想动态、学习情况、工作表现等,有针对性地采取帮带措施,有效化解受处分人员“标签”思想。

      “处分不是前进的‘紧箍咒’,而是回归正轨的‘指示灯’。” 临翔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拧紧处分决定执行的“螺丝”,上好警示教育的“发条”,深化以案促改,促进办案与防风险、纠偏差、挽损失、修生态、强免疫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222

    联系电话:0883-2143727

    投稿邮箱:ynlcrbs@126.com

    未经临沧日报社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