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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市全力保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

    刊发时间:2024-08-02

    A1版

    作者:鲁珊

      本报讯    (通讯员    鲁珊)    近年来,临沧市不断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和招标投标各方参与主体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结合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查缺补漏,从改进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方法、完善监管制度等方面入手,全面治理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假招标、假投标、假评标等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为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促进了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改进招标投标监管手段。对进入临沧市招标投标市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从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到投标人投标,再到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全部在网上操作,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招标投标过程中,实现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流程化、程序化、信息化管理,确保招标投标全过程有留痕、可追溯。

      创新招标投标监管方法。加强评标专家及招标代理企业管理,实行评标专家依法依规评标承诺制。评标专家从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取易地评标的方式进行。同时,强化对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强化过程监管,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并鼓励招标人接受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缴纳各类保证金。今年上半年,全市共缴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保证金10355万元,其中以保函形式缴纳8877万元,保函缴纳比例为85%,进一步降低了招标投标交易成本。

      优化招标投标监管制度。建立“综合评标专家+本土建筑业企业”见面及业务培训机制,加强对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政策、实操的培训,进一步规范和服务建筑业企业投标活动。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均建立公开、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有关投诉,并加大查处力度。今年上半年均未收到招投标举报或异议。同时,健全落实诚信承诺制度,全面推行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及从业人员等签订诚信承诺书制度,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各方主体严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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