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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发时间:2024-08-07

    A1版

    作者:吴成光 管薇 李晓东

           我市着力建好水项目、管好水工程、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生态、优化水环境,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水支撑——

    兴水利民润泽一方

      河流蜿蜒,碧波荡漾,滋润着万顷农田;快速推进的水利工程,兴利除害,造福一方;水库如蓝色的明珠,镶嵌在临沧大地之中,与青山相映成趣。

      水利事关战略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福祉。今年以来,我市围绕水利工程、农村饮水、防汛抗旱、河道治理、河湖长制等重点工作,着力建好水项目、管好水工程、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生态、优化水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水支撑。

      1至6月,全市预计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截至6月底,全市2023年增发国债水利项目13件全部开工,总投资35.53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0.06亿元。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

      7月21日上午,随着最后一次爆破作业成功完成,耿马灌区工程总干渠首条隧洞——亚农隧洞顺利贯通,标志着耿马灌区工程建设取得新成果。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水利建设,通过科学谋划,抓项目、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不断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

      大勐统河灌区工程、小黑江灌区工程、云凤灌区工程,以及澜沧江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临翔区平村乡镇供水、凤庆县北部片区乡镇供水、云县片区乡镇供水等项目前期工作压茬推进;39件在建重点水源及连通工程中,10件工程基本完工,4件中型水库、5个小一型水库工程通过下闸蓄水验收,耿马灌区工程有序推进;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临翔区南本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等3件重点水利工程实现开工……今年以来,我市紧紧抓住国家加大水利投资的历史性机遇,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我市层层压实质量管理责任,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积极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实落地,保证水利工程质量,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小小水龙头,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用上干净、安全、放心水,是增强农村群众幸福感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我市坚持建管并重,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加快实施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重点解决全市纯水窖供水3.68万人、水窖辅助供水0.62万人和中度干旱条件下因旱应急送水问题4.56万人。全市301件农村供水项目全部开工,完工292件,完工率97.01%,全省排名第9位,累计完成投资15.32亿元,占总投资的99.5%,全省排名第6位。

      抓好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动态调整后项目建设,计划实施项目17件,计划投资为14.36亿元,覆盖18个乡(镇、街道)36.85万人。沧源佤族自治县、永德县已于2023年启动建设,其余6县(区)正在抓紧前期工作。

      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临沧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市级抽验工作,各县(区)已完成资料汇编、档案整理等工作,待省级抽验。8县(区)已启动“百县万亩”高效节水实施方案编制,凤庆县、镇康县、沧源县

      已开工建设。


    全力筑牢水旱灾害防御“堤坝”

      我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落细落实各项措施,全力筑牢防汛抗旱坚固防线。

      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抗旱资金371万多元、机动运水车辆1230辆,累计解决饮水困难人口5.35万人。面对今年复杂严峻的防汛形势,我市水务部门积极开展汛前检查,督促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单位严格落实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落实水库度汛安全措施。切实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应急统一指挥调度机制,及时更新复核山洪危险区清单,强化专家队伍、物资储备,确保遇紧急情况时拉得出、用得上、堵得住,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损失。


    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实施“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校长”“党建+河湖长”等协作机制,全市1824名四级河湖长巡河湖3.41万人次,召开河湖巡查会议528次、开展河湖长制培训45次1403人次,751名基层巡河员、护河员驻守河湖最前哨,实现河湖管护责任全覆盖。

      上半年,全市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58个,销号率100%,“河长清河”行动清理河湖库渠657条,清理河道污染物4017.6吨,清理非法占用河湖岸线7.31千米,拆除临湖库沿河违建面积923.35平方米。深入开展河道采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共查处非法采砂案件33件。全面推行运营模式统一化、生产加工园区化、砂石供应产业化、监督管理规范化,全面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持续推进水生态修复和保护是生态建设的重要一环。今年以来,我市持续强化水土保持,不断创新机制、优化举措,加大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力度,依法严格管控人为水土流失,全市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12.45平方公里,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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