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然村之治”夯实基层治理之基
——论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
刊发时间:2024-08-27
A1版
作者:本报评论员
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乡村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石,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临沧市选派“自然村长”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水平实施方案》,开启了乡村治理的“临沧实践”。
选派“自然村长”,是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举措。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强调,坚持党对农村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建立农村党组织体系网引领社会治理体系网和选派“自然村长”有效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推进各级工作力量下沉,扩充农村基层“毛细血管”,打通农村基层治理“最后一米”,全面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不断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以“快”转作风、抓落实、提效能。全会刚刚闭幕,我市立即召开“自然村长”进驻动员暨业务培训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将行政村科学精准划分为若干片区,全覆盖向每个片区选派“自然村长”。明确“自然村长”进驻后,主要从担任片区总网格长、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主动排查化解矛盾、优化提升人居环境等五个方面开展工作,在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发挥个人特长和派出单位优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自然村长”要迅速转变角色,沉入基层一线,当好片区总网格长,带领网格队伍开展日常巡查走访、社情民意收集等工作,构建市县乡村和网格一贯到底、上下联动的党建引领农村基层治理新格局,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自然村长”下村后,要巩固拓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第一时间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到每家每户,全面激发群众参与农村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
“自然村长”要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上下足功夫。要指导群众开展技能培训、发展富民产业,健全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自然村长”要主动排查化解矛盾。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指导村寨完善并执行村规民约,做实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要突出抓好安全隐患发现上报、邻里家庭纠纷调处、民情民意收集反馈、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积极参与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耕地保护等工作,推动乡村治理由“村里事”变成“家家事”、群众由“推着干”向“比着干”、管理模式由“一元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自治管理格局,为临沧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良好的乡村人居环境是乡风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体现,也是广大群众的美好期盼。“自然村长”要积极推广“千万工程”好经验好做法,引导乡亲们自己动手建设自己的家园,加强人居环境整治,打造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
“自然村长”肩负组织的重托,承载着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光荣使命,要做到真蹲实驻,当好群众贴心人,安心、用心、细心、耐心开展工作,与当地群众一道努力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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