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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翔区设“不驻组副组长”促巡纪深度融合

    刊发时间:2024-10-25

    A3版

    作者:刘珍

      本报讯   (通讯员   刘珍)   今年以来,临翔区探索将纪检监察室主任“嵌入”区委巡察组担任“不驻组副组长”的监督新路径,通过信息互通、力量互助、成果互享,最大限度释放协作配合叠加效应,让巡察利剑更有震慑力、穿透力。

      “‘不驻组副组长’不具体参与巡察业务,主要职责是巡前配合、巡中互动、巡后深化,重点参与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临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不驻组副组长”贯穿于发现、定性、移交、处置巡察问题线索的全过程、各环节,有效破解“发现问题线索精准度不高,可查性不强”难题,不断提升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力度。

      巡察进驻前,“不驻组副组长”充分发挥熟悉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状况优势,及时向巡察组全面通报被巡察单位重要廉政风险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以及需要重点关注了解的情况,巡察组运用集中驻点、普遍开展谈话、查阅大量资料等优势,对“不驻组副组长”通报的“人、事、问题”重点关注,针对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重要线索,及时与“不驻组副组长”沟通会商。

      “纪检监察室主任在发现问题、线索办理方面经验丰富,担任巡察组副组长后,参与巡察工作更有灵活性和针对性,便于协助我们做好问题线索甄别,厘清深挖线索的方向。”临翔区第五巡察组组长表示,“不驻组副组长”根据实际情况深入各巡察组工作一线,助力巡察组找准切入点,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同时,对研判后认为可查性较高的线索,整合力量收集完善固定支撑材料,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实现巡中即发现即研判、即发现即移交,形成有效震慑。

      在刚刚结束的五届区委第十轮巡察中,临翔区共选派4名“不驻组副组长”参与巡察工作,移交问题线索13件,精准度和可查性较建立“不驻组副组长”机制前实现较大增长。

      此外,临翔区牢固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在巡察整改阶段,“不驻组副组长”通过参加巡察反馈会、列席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联审巡察整改方案、开展巡察整改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巡察问题整改联合督办,促进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深度融合。

      “我们将持续构建多方联动、互通互融、共建共享的立体化监督体系。”临翔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增强综合监督质效,推动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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