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木龙法庭做实司法服务回应群众需求
刊发时间:2024-11-12
A3版
作者:王菁 杨吉民
本报讯 (通讯员 王菁 杨吉民) 近年来,永德县人民法院乌木龙人民法庭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弘扬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坚持用多元化司法服务回应和保障各族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让“小法庭”发挥“大作用”。
聚焦释法“听得懂”、明理“弄得清”、案结“事能了”,乌木龙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双语”法官优势,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家门口。同时依托双语法官设置“双语服务岗”,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满足辖区内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聚焦诉源“关口”前移、治理“卡口”联动、化解“档口”稳当,乌木龙人民法庭不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注重源头预防“止于未发”,坚持诉源工作“关口前移”,在诉源治理中精准施策。立足审判职能职责,探索运用“主动摸排+联动化解”机制,积极推动人民法庭角色定位由办理案件向治理案件转变、由“坐堂问案”向“携卷田间”转变、由单打独斗向多元共治转变,主动向前延伸司法职能,优化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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