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市委第十轮联动提级巡察反馈完成
刊发时间: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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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兴亮
本报讯 (通讯员 杨兴亮) 近日,五届临沧市委第十轮联动提级巡察向临翔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4个单位进行了反馈。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2个巡察组分别向4个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会前,市委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传达了市委书记、市长杜建辉在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向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两个县(区)纪委监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分别出席会议并对巡察整改提要求。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整改主体责任落空、整改监督责任缺位;有的反腐败协调工作牵头抓总推进不力;有的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用力不足;有的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有的保密意识不强;有的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有的大额资金支出未经集体研究;有的选人用人导向不够鲜明;有的考察识别干部不够精准等。
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职能责任、聚焦党的政治建设、聚焦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壮大“三大经济”等重点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系统观念,切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和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结合本单位和部门工作实际,谋定而动,履职尽责,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本部门落实落细、见行见效。
反馈强调,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将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交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度督办。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不护短,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不能大而化之;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逐一对账销号,不搞运动式整改、不走过场。
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与“以下看上”相结合,防止把整改主体责任简单推给下级单位,用问责代替整改,更不能把层层传导压力变为层层推卸责任,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巡察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的相关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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