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刊发时间:2024-12-10
A3版
作者:罗荣超 余晨
拧紧整改责任“发条”
镇康县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本报讯 (通讯员 罗荣超 余晨) “在你们的督促下,我已收到高速公路临时租地费,原本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巡察组反映,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问题,真是太谢谢你们。”面对前来了解巡察问题整改情况的巡察干部时,镇康县勐捧镇村民王大哥高兴地表示。
近日,镇康县委巡察办对上一轮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全面了解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整改日常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约谈提醒,对发现的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此次督促检查是对我们的一场‘政治复检’,我们将以此次督促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实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一位被巡察乡(镇)党委书记表示。
为确保巡察整改责任不断、节奏不乱,该县制定《被巡察党组织新任离任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提醒办法(暂行)》,探索建立“新官理旧账”“人走账不黄”机制,明确提出对在每轮巡察前后半年内岗位调整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巡察整改工作提醒,同时根据整改任务情况与离任及新任“一把手”交心谈心,督促其做好巡察整改交接工作,让离任结好“身后账”,新任接好担当“接力棒”,十五届县委巡察以来,该县共对8名离任及新上任“一把手”开展了相关工作提醒,与4名涉及重大整改事项的“一把手”进行交心谈心。
“为深入拓展巡察成果应用,我们点面结合推动巡察整改‘同题共答’,聚焦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个性问题精准发力,突出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全域发力。”该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部门、分行业、分领域通报巡察发现问题,对照巡察发现问题建立专项督查清单,有效发挥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组织监督等监督体系优势,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县域内各级党组织自查整改、总结提升,个性问题深挖彻查,彻底整改。
在每轮巡察整改评估工作的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定期不定期以“问卷调查+实地督查+台账登记”的方式联合开展整改“回头看”及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回炉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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