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以常态精准监督守护碧水清流
刊发时间:2024-12-19
A3版
作者:余晨
本报讯 (通讯员 余晨) “我每天早上都会来这里散步,不久前池塘还有淤泥和污染物,现在已经被清理干净了。”近日,镇康县纪检监察干部到南伞镇二级路边荷花塘回访时,正在散步的群众老王对池塘的改变竖起了大拇指。
此前,镇康县纪委监委在“监督一点通”平台收到反映称南伞镇二级路边荷花塘内水体受到污染,黑臭水体直接流入南伞河,希望纪委监委能帮助协调解决一下。
收到问题反映后,镇康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地”协同优势,组建督查组,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核实。经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督查组了解到,系道路上方公司厂区路面堆积灰渣经雨水冲刷后通过厂区雨水沟及外围管道排入荷花塘,造成荷花塘内淤泥堆积、散发臭味,黑臭水体直接排入南伞河,同时还发现河道周边垃圾堆积,未及时清理,加剧环境污染。
镇康县纪委监委随即将问题反馈至相关责任部门,督促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迅速联合住建、水务等部门,明确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
为切实守护好一河碧水,近年来,镇康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河流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环境治理、污染防治等环节,紧盯生态环境领域“难点”、责任部门履职履责“堵点”、基层党员干部作风“顽点”,亮出监督执纪问责“利剑”,将河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监督重点,深入一线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协同监督,以高质量监督守护一方清水。
着力于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问题整改的实效性,镇康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上级环保督察反馈、巡视巡察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建立监督工作台账,按照任务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跟进监督、精准监督,以现场反馈和下发工作督办单的形式督促职能部门认真整改,并适时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问题真改、实改。此外,精准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进行责任追究,以问责追责倒逼履职尽责。
同时,镇康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将落实河长制工作纳入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重点督办督查事项,督促县水务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导各级河长严格落实巡河责任,在全县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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