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监督下沉护航乡村振兴
刊发时间:2024-12-25
A3版
作者:余晨
本报讯 (通讯员 余晨) 近年来,镇康县纪委监委聚焦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推进,深入农业种植、水利建设、生态环保等项目一线,围绕特色产业扶持、惠农政策落实、土地流转出让、农业补贴兑现、技术服务保障、党员干部作风等开展监督检查,严厉纠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严把项目决策、资金审核、质量验收等各环节“关口”,全力推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
“针对乡村振兴项目涉及领域多、环节多、覆盖面广、政策性强等特点,我们构建上下联动、内外协同的监督格局,把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向群众靠近、向一线下沉。”镇康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镇康县纪委监委突出“专责+专业”协同监督,强化“室组地”上下联动,聚焦乡村振兴项目立项决策、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建设实施、验收结算、后期监管等重要环节,列出监督清单,制定监督路线图,深入职能部门、乡(镇)、项目实地开展走访监督,通过查阅项目资料、走访群众、与相关负责人谈话等方式,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履行职责,严查快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同时,与职能部门内外协同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梳理近年来乡村振兴基建项目、民生项目、产业项目实施情况,对照工作落实、政策执行、监管推进、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全面复盘。
对监督过程中发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流转等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
针对村集体“三资”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镇康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局修改完善《镇康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健全“三资”监督管理制度,厘清权力边界,明确程序权限,规范操作流程,推动干部“依单履责”、群众“看图办事”,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同时,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的贯通协同,发挥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前哨”作用,紧盯集体“三资”、惠农补贴、养老社保、工程建设等领域廉政风险点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全程监督,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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