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鲁军为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4年12月27日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刊发时间:2024-12-28
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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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鲁军为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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