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合力守护美丽河湖
刊发时间:2025-01-15
A3版
作者:李绍香
本报讯 (通讯员 李绍香) 近年来,永德县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坚持重点攻坚、协同治理,全面加强河湖监管,持续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守护清水保岸。
该县积极构建63条河(湖)库渠全覆盖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河(湖)长制体系,持续深化推行“河(湖)长制+”,建立完善“河(湖)长+检察(警)长”“党建+河(湖)长制+志愿服务”等体系,对辖区内重点河湖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加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不断提高河湖生态环境质量。
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各类问题,加大执法部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四乱”问题,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拆除违法建筑和构筑物,及时清理垃圾废弃物等。2024年,累计完成巡河湖7893次。
清理整治河湖沿线“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累计开展“河长清河”行动701人次,出动整治车辆及机械64台次,清理河湖库渠90条,清除垃圾115.96吨,自查发现并完成整改销号“四乱”问题15个,销号率100%。
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护河员,深入乡(镇)、社区入户走访,向群众讲解河道“清四乱”整治工作的意义。2024年以来,累计发放宣传册600余份,群众对河湖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不断提高,共同维护绿水清波意识逐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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