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抓实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创建工作

刊发时间:2017-01-02 A5版  作者:杨兴云

  沧源自治县委、县政府全面加大普通话和规范字普及推广力度,通过学校教育、手机报、报纸、广播电视等途径,使普通话和规范字逐渐成为广大市民的交际主体,族群间、行业间、城乡间的交流壁垒不断破除,交际空间不断扩大,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抓机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势推进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紧紧围绕云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标准,积极借鉴其他县(区)经验,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强化语言文字管理。2013年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及时召开全县创建达标动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围绕目标定任务,围绕任务抓部门,围绕部门促督查,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经费、人员机构等问题。建立责任机制,县政府与44个语委成员单位签订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创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自上而下“统筹规划、行政推动、分级管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合力攻坚工作态势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的良好工作格局。
  抓宣传。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等为主要内容,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全面提高创建工作的知晓率。以每年9月全国 “推普”宣传周为契机,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语言文字宣传活动。教育、市场监管、文化、交通、住建等部门联合开展规范社会用字检查,对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问题下发整改意见书,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积极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示范街创建活动,共发出倡议书3000份、宣传册600册、宣传标语500张,设置宣传标语牌100余块,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居民积极参与规范社会语言用字,自觉参与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创建工作。
  抓培训。明确1名干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安排7名语言文字工作人员,要求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工作联络员,全面落实语言文字日常工作。先后派出12名教师参加省级培训,有8名教师取得云南省普通话测评员证书。选送60名教师参加省双语教师培训,有效提升语文教师教授普通话的水平。先后组织单位语言文字工作业务人员培训3场次,参训280人次。配备普通话机辅测试计算机教室,用现代化装备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组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从业人员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近三年以来,共组织各类人员培训12期,1067人参加培训,组织普通话口语等级测试1665人,合格率达94.8%。
  抓重点。以阵地建设为重点,把好创建源头关,以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为重要载体,以中小学课堂教学为主战场,把普通话水平等级达标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招聘教师的必备条件,严把教师入口关,激励和引导教师学好普通话,用好普通话,推广普通话。在教师队伍中开展以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为主“三笔字”训练活动,在教师课赛中,把粉笔字纳入竞赛指标进行考核。狠抓写字教学及汉语拼音教学,积极参加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截止目前,全县共建成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5所,省级规范汉字书写特色校1所,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9所。以党政机关为表率树榜样,倡导党政机关使用普通话,注重公共场合普通话的运用和交流,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在会议发言、接受电视台采访等方面坚持讲普通话,在全县干部群众中做出表率,在推普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注重公文用字规范,先后印发相关文件,把规范公文处理、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提升到以文辅政来落实。组织、人事部门把使用普通话作为人才招聘、领导干部考核任用中考评内容,硬性要求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团体在组织开展文艺晚会、演讲比赛等活动中,全面坚持使用普通话。抽调宣传、教育、住建等专门人员,在县城主要街区以及460多家商店、宾馆、企业等招牌用字中多次进行社会用字大检查,充分发挥教育、公安、卫生、新闻媒体等部门职能作用,严格查处为吸引眼球而使用异体字、繁体字、生僻字、生造字的不良行为,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中。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形成由政府办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组成的督查组,先后多次对全县44个语委成员单位和县直8所学校的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形成督查报告,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采取定期不定期“回头看”的方式督促整改,不断提高达标质量。把人员比较集中、影响力比较大的县城步行街,确定为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示范街,采取单位部门分段“挂包帮”的方式,推动创建工作,通过集中整顿和规范管理,街面文字、业者用语成为县城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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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抓实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创建工作

刊发时间:2017-01-02 A5版  作者:杨兴云 【字体:大 中 小】

  沧源自治县委、县政府全面加大普通话和规范字普及推广力度,通过学校教育、手机报、报纸、广播电视等途径,使普通话和规范字逐渐成为广大市民的交际主体,族群间、行业间、城乡间的交流壁垒不断破除,交际空间不断扩大,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抓机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势推进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紧紧围绕云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标准,积极借鉴其他县(区)经验,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强化语言文字管理。2013年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及时召开全县创建达标动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围绕目标定任务,围绕任务抓部门,围绕部门促督查,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经费、人员机构等问题。建立责任机制,县政府与44个语委成员单位签订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创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自上而下“统筹规划、行政推动、分级管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合力攻坚工作态势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的良好工作格局。
  抓宣传。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等为主要内容,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全面提高创建工作的知晓率。以每年9月全国 “推普”宣传周为契机,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语言文字宣传活动。教育、市场监管、文化、交通、住建等部门联合开展规范社会用字检查,对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问题下发整改意见书,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积极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示范街创建活动,共发出倡议书3000份、宣传册600册、宣传标语500张,设置宣传标语牌100余块,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居民积极参与规范社会语言用字,自觉参与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创建工作。
  抓培训。明确1名干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安排7名语言文字工作人员,要求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工作联络员,全面落实语言文字日常工作。先后派出12名教师参加省级培训,有8名教师取得云南省普通话测评员证书。选送60名教师参加省双语教师培训,有效提升语文教师教授普通话的水平。先后组织单位语言文字工作业务人员培训3场次,参训280人次。配备普通话机辅测试计算机教室,用现代化装备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组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从业人员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近三年以来,共组织各类人员培训12期,1067人参加培训,组织普通话口语等级测试1665人,合格率达94.8%。
  抓重点。以阵地建设为重点,把好创建源头关,以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为重要载体,以中小学课堂教学为主战场,把普通话水平等级达标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招聘教师的必备条件,严把教师入口关,激励和引导教师学好普通话,用好普通话,推广普通话。在教师队伍中开展以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为主“三笔字”训练活动,在教师课赛中,把粉笔字纳入竞赛指标进行考核。狠抓写字教学及汉语拼音教学,积极参加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截止目前,全县共建成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5所,省级规范汉字书写特色校1所,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9所。以党政机关为表率树榜样,倡导党政机关使用普通话,注重公共场合普通话的运用和交流,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在会议发言、接受电视台采访等方面坚持讲普通话,在全县干部群众中做出表率,在推普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注重公文用字规范,先后印发相关文件,把规范公文处理、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提升到以文辅政来落实。组织、人事部门把使用普通话作为人才招聘、领导干部考核任用中考评内容,硬性要求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团体在组织开展文艺晚会、演讲比赛等活动中,全面坚持使用普通话。抽调宣传、教育、住建等专门人员,在县城主要街区以及460多家商店、宾馆、企业等招牌用字中多次进行社会用字大检查,充分发挥教育、公安、卫生、新闻媒体等部门职能作用,严格查处为吸引眼球而使用异体字、繁体字、生僻字、生造字的不良行为,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中。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形成由政府办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组成的督查组,先后多次对全县44个语委成员单位和县直8所学校的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形成督查报告,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采取定期不定期“回头看”的方式督促整改,不断提高达标质量。把人员比较集中、影响力比较大的县城步行街,确定为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示范街,采取单位部门分段“挂包帮”的方式,推动创建工作,通过集中整顿和规范管理,街面文字、业者用语成为县城一道靓丽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