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获“云南省森林县城”称号
本报讯 (特约记者 李廷昌) 日前,凤庆县被云南省绿化委员会、云南省林业厅授予“云南省森林县城”称号。
该县采取“拆墙透绿、拆临扩绿、见缝插绿、退地还绿”的方式,推进县城建成区绿化,先后实现云凤路、滇红路、凤宁路、绿茗路、凤习路等城市道路的林荫化。把加快城乡绿化、发展城市森林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改善城乡生态状况,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大城乡绿化美化投入,通过引林入城、引水入城,先后建成田心河湿地公园、桂花树森林庄园、凤山森林公园、崇祯寺森林公园、滇红园广场等一批休闲游憩绿地,城市绿化和生态建设成效显著。目前,全县林业用地面积19.6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58.96%;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8%,绿地率3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03平方米,初步形成以林木为主,总量适宜,分布自然,结构合理,功能高效,景观优美,森林与文化相得益彰,独特的“美丽凤庆”城市森林生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