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县强化职能保稳定促和谐

刊发时间:2017-02-08 A3版  作者:杨兴云 李江玮

扎实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

沧源县强化职能保稳定促和谐

  本报讯   (通讯员   杨兴云   李江玮)   近年来,沧源自治县发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法治走边关”等群众性普法教育活动及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县总结验收材料的充实完善、整理归档工作,起草编制“七五”普法规划。深入贯彻执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切实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及考试的推广工作,全县90余个部门、10个乡(镇)干部职工均按要求参加全省统考。去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45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万余份、《农村实用法律知识问答》920本,法治宣传漫画册6600本,悬挂宣传横幅167幅、宣传挂图535张,展出宣传展板560块,解答法律咨询2200人次,受教育群众达94000余人。
  着力巩固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稳步推进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巩固提升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入推进以“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为主要内容的村(社区)基层法律服务“三个一”工程,继续跟进落实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项目,全面实现调解员持证上岗,夯实人民调解基础,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人民调解网络不断健全。目前,该县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17个,人民调解员1314人,去年以来,各基层司法所共培训人民调解员46期654人次,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纠纷6169件(含简易纠纷),调解成功率100%,履行6169件,履行率100%,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6386件(含简易纠纷)调解6373件,调解成功6372件,调解率99.7%,调解成功率99.8%。
  加强“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完成社区矫正综合矫治中心建设,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执法业务和技能培训,重点抓好非监禁刑刑罚执行的无缝衔接和有效衔接,着力实施入矫教育、日常教育、解矫教育“三段式”教育,确保矫正对象“底数清、管得住、改造好”;多渠道、多形式地做好安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强化法律服务意识,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把法律援助作为十大惠民工程抓紧抓实,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3个,并在全县93行政村(社区)设立援助工作联系点。2016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47件,受援人数447人,解答法律咨询1100人。积极为困难人群争取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挥公证机关职能作用,强化服务意识,把公证服务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全力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全县10个乡(镇)已全部推行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全县93个行政村(社区)均聘请1名法律顾问,设置93个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公示牌。2016年,担任法律顾问93家,调解纠纷192件,代理诉讼事务34件,代理非诉讼事务74件,见证7件,代写法律文书170份,解答法律询问2069人次,处理家庭邻里纠纷96件,办理法律援助114件等。

返回
2024年10月19日  第7480期 往期报纸>>
新闻热线:0883-2143727 广告热线:0883-2143722
在线投稿:ynlcrbs@126.com

沧源县强化职能保稳定促和谐

刊发时间:2017-02-08 A3版  作者:杨兴云 李江玮 【字体:大 中 小】

扎实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

沧源县强化职能保稳定促和谐

  本报讯   (通讯员   杨兴云   李江玮)   近年来,沧源自治县发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法治走边关”等群众性普法教育活动及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县总结验收材料的充实完善、整理归档工作,起草编制“七五”普法规划。深入贯彻执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切实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及考试的推广工作,全县90余个部门、10个乡(镇)干部职工均按要求参加全省统考。去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45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万余份、《农村实用法律知识问答》920本,法治宣传漫画册6600本,悬挂宣传横幅167幅、宣传挂图535张,展出宣传展板560块,解答法律咨询2200人次,受教育群众达94000余人。
  着力巩固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稳步推进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巩固提升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入推进以“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为主要内容的村(社区)基层法律服务“三个一”工程,继续跟进落实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项目,全面实现调解员持证上岗,夯实人民调解基础,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人民调解网络不断健全。目前,该县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17个,人民调解员1314人,去年以来,各基层司法所共培训人民调解员46期654人次,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纠纷6169件(含简易纠纷),调解成功率100%,履行6169件,履行率100%,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6386件(含简易纠纷)调解6373件,调解成功6372件,调解率99.7%,调解成功率99.8%。
  加强“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完成社区矫正综合矫治中心建设,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执法业务和技能培训,重点抓好非监禁刑刑罚执行的无缝衔接和有效衔接,着力实施入矫教育、日常教育、解矫教育“三段式”教育,确保矫正对象“底数清、管得住、改造好”;多渠道、多形式地做好安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强化法律服务意识,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把法律援助作为十大惠民工程抓紧抓实,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3个,并在全县93行政村(社区)设立援助工作联系点。2016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47件,受援人数447人,解答法律咨询1100人。积极为困难人群争取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挥公证机关职能作用,强化服务意识,把公证服务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全力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全县10个乡(镇)已全部推行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全县93个行政村(社区)均聘请1名法律顾问,设置93个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公示牌。2016年,担任法律顾问93家,调解纠纷192件,代理诉讼事务34件,代理非诉讼事务74件,见证7件,代写法律文书170份,解答法律询问2069人次,处理家庭邻里纠纷96件,办理法律援助114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