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持续推进“森林临沧”建设

刊发时间:2017-02-08 A1版  作者:陈德荣

  本报讯   (通讯员   陈德荣)   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召开后,市林业局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按照打造“临沧作风”,创造“临沧速度”“临沧效率”的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生态富民之路,持续推进“森林临沧”建设。
  抓品牌打造,提升临沧林业知名度。抓实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按照《临沧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考评验收。
  抓生态修复,改善生态环境。坚持把沿江、沿河、沿路和建档立卡贫困地区、生态脆弱地区作为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重点区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执行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加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保护小区建设与管理。全面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严格执行《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实行古树(古茶)、名树挂牌保护。提高农村新能源利用率。
  抓提质增效,提升产业发展质量。严把造林质量关,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突出抓好高价值经济林木、木本油料等抚育管护,引导林农积极投入保成活、保生长、保产量、保效益的管护行动,全面提高基地建设质量。
  抓林业扶贫,推动群众持续增收。继续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每年种植10株高价值经济林木,突出抓好苗木供应和种植管护工作。统筹实施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重点实施好退耕还林精准扶贫。精准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落实管护任务和管护标准。认真落实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林业政策措施,帮助贫困户持续增收、稳定脱贫。
  抓资源保护,确保生态安全。加强林地管理,严守林地保护红线。抓好森林防火,确保全市森林火灾森林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确保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进一步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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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持续推进“森林临沧”建设

刊发时间:2017-02-08 A1版  作者:陈德荣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通讯员   陈德荣)   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召开后,市林业局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按照打造“临沧作风”,创造“临沧速度”“临沧效率”的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生态富民之路,持续推进“森林临沧”建设。
  抓品牌打造,提升临沧林业知名度。抓实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按照《临沧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考评验收。
  抓生态修复,改善生态环境。坚持把沿江、沿河、沿路和建档立卡贫困地区、生态脆弱地区作为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重点区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执行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加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保护小区建设与管理。全面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严格执行《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实行古树(古茶)、名树挂牌保护。提高农村新能源利用率。
  抓提质增效,提升产业发展质量。严把造林质量关,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突出抓好高价值经济林木、木本油料等抚育管护,引导林农积极投入保成活、保生长、保产量、保效益的管护行动,全面提高基地建设质量。
  抓林业扶贫,推动群众持续增收。继续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每年种植10株高价值经济林木,突出抓好苗木供应和种植管护工作。统筹实施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重点实施好退耕还林精准扶贫。精准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落实管护任务和管护标准。认真落实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林业政策措施,帮助贫困户持续增收、稳定脱贫。
  抓资源保护,确保生态安全。加强林地管理,严守林地保护红线。抓好森林防火,确保全市森林火灾森林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确保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进一步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