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县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刊发时间:2017-02-10 A3版  作者: 袁 军 武凯雁 字文萍

  本报讯   (通讯员   袁 军 武凯雁   字文萍)   沧源自治县为做好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日前,该县印发关于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区域、行业消防安全,发挥消防主力军作用,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机制,要及时印发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逐级签订责任状,建立消防工作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消防专项督查,通报责任落实、工作推进和火灾情况。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或连续发生2起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乡、(镇)政府领导,将按规定进行约谈、问责,并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发生的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将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行政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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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县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刊发时间:2017-02-10 A3版  作者: 袁 军 武凯雁 字文萍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通讯员   袁 军 武凯雁   字文萍)   沧源自治县为做好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日前,该县印发关于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区域、行业消防安全,发挥消防主力军作用,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机制,要及时印发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逐级签订责任状,建立消防工作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消防专项督查,通报责任落实、工作推进和火灾情况。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或连续发生2起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乡、(镇)政府领导,将按规定进行约谈、问责,并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发生的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将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行政和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