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持严以用权

——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体会
刊发时间:2017-02-13 A3版  作者:曹建文

  省第十次党代会科学全面地部署了未来五年全省的奋斗目标,要全面实现奋斗目标、任务,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核心是要强化对其监督、强化对其手中的权力的监督,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权力为人民服务。
  一要始终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有力的监督是对领导干部最好的保护。要正确认识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习惯监督,习惯在监督之下工作、学习和生活;把自觉主动接受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党的基层组织的日常监督、党员的民主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贯穿于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
  二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在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领导干部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人民是一切权力的主人,领导干部依据法定程序取得委托权力,并运用权力为人民服务。人民给领导干部权力,是要领导干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为党的事业做奉献,而绝不是要让领导干部凭借权力享清福、谋私利。
  权力掌握在领导干部个人手里,但决不是属于任领导干部个人的,权力是公器,领导干部代表人民、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正确用权就能为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三要始终自警自律。自律是一个人自警、自励和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能力。对于领导干部来讲,他律固然重要,但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如果不能做到严格自律,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制度设计得再缜密,再多再好的制度,哪怕铁规铁纪也会成为一种摆设、也会成为“稻草人”。很多时候,打败自己的,往往不是别人,而是自己,而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往往也是自己。这就要求领导干部,有人监督和没人监督一样严格要求,“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之外”一刻不放松,把纪律规矩体现在方方面面。
  如果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在日常生活中,没能做到严格自律,自我约束的“风纪扣”一旦解开,就会被各种各样的“细菌病毒”侵袭,被形形色色的“糖衣炮弹”击倒,甚至会胡作非为,滥用职权,最终的结果是“悔之晚矣”。
  四要始终依法用权。严以用权,本质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权力法定,权力的边界是法制,法不授权不可为。领导干部要养成按法律与规章说话办事的习惯,恪守权力的界限。要做到“心中有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严格按照宪法和党章的规定,带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国。
  要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行必依法”,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符合原则、程序、规矩、法律,不越红线、不逾规矩,让权力造福人民。
  五要始终谨慎用权。权力意味着责任,有多大权力就要承担多大责任。领导干部要时刻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对权力始终心存敬畏。要存有“权为民赋”的敬畏之心,牢牢谨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的赋予,不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各级领导干部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的,任何任性用权、以权谋私都等同于违法犯罪。要存有“权为民用”的敬畏之心,谨记权力是服务人民的工具,不是个人享受的工具,只有把手中的权力用当其时、用得其所,才能为官一任,奋发有为,百姓称颂。要存有“慎权慎行”的敬畏之心,增强党性修养,内省于思,外化于行,始终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对权力怀有平常之心、戒惧之意,始终做到淡泊名利、廉洁自律。
  六要务实担当。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权必有责。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严以用权,领导干部坚守责任与担当至关重要,这也是领导干部的职责所在。
  人大是依照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履行职责的国家权力机关,具有法律性、程序性、民主性、全局性、权威性强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务实担当,为民掌好权用好权。
  以平和之心来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来对待权力。作为人大机关的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把自己当作地方国家机关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人民的公仆。努力做好服务人代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服务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服务代表、服务机关、服务基层的各项工作。
  要认认真真完成每一项任务,以勤求实,以细求实,以恒求实,以精求实,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始终以高标准来衡量、来要求,不满足于“过得去”,要追求“过得硬”。
  要克服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克服好人主义、自由主义,去萎靡不振的老气,除无所作为的暮气;树干事创业的正气,立开拓进取的朝气;以良好的态度、过硬的本领做好工作,为加快和保障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努力做到不负于时代,不负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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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持严以用权

——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体会

刊发时间:2017-02-13 A3版  作者:曹建文 【字体:大 中 小】

  省第十次党代会科学全面地部署了未来五年全省的奋斗目标,要全面实现奋斗目标、任务,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核心是要强化对其监督、强化对其手中的权力的监督,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权力为人民服务。
  一要始终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有力的监督是对领导干部最好的保护。要正确认识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习惯监督,习惯在监督之下工作、学习和生活;把自觉主动接受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党的基层组织的日常监督、党员的民主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贯穿于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
  二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在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领导干部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人民是一切权力的主人,领导干部依据法定程序取得委托权力,并运用权力为人民服务。人民给领导干部权力,是要领导干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为党的事业做奉献,而绝不是要让领导干部凭借权力享清福、谋私利。
  权力掌握在领导干部个人手里,但决不是属于任领导干部个人的,权力是公器,领导干部代表人民、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正确用权就能为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三要始终自警自律。自律是一个人自警、自励和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能力。对于领导干部来讲,他律固然重要,但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如果不能做到严格自律,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制度设计得再缜密,再多再好的制度,哪怕铁规铁纪也会成为一种摆设、也会成为“稻草人”。很多时候,打败自己的,往往不是别人,而是自己,而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往往也是自己。这就要求领导干部,有人监督和没人监督一样严格要求,“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之外”一刻不放松,把纪律规矩体现在方方面面。
  如果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在日常生活中,没能做到严格自律,自我约束的“风纪扣”一旦解开,就会被各种各样的“细菌病毒”侵袭,被形形色色的“糖衣炮弹”击倒,甚至会胡作非为,滥用职权,最终的结果是“悔之晚矣”。
  四要始终依法用权。严以用权,本质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权力法定,权力的边界是法制,法不授权不可为。领导干部要养成按法律与规章说话办事的习惯,恪守权力的界限。要做到“心中有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严格按照宪法和党章的规定,带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国。
  要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行必依法”,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符合原则、程序、规矩、法律,不越红线、不逾规矩,让权力造福人民。
  五要始终谨慎用权。权力意味着责任,有多大权力就要承担多大责任。领导干部要时刻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对权力始终心存敬畏。要存有“权为民赋”的敬畏之心,牢牢谨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的赋予,不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各级领导干部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的,任何任性用权、以权谋私都等同于违法犯罪。要存有“权为民用”的敬畏之心,谨记权力是服务人民的工具,不是个人享受的工具,只有把手中的权力用当其时、用得其所,才能为官一任,奋发有为,百姓称颂。要存有“慎权慎行”的敬畏之心,增强党性修养,内省于思,外化于行,始终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对权力怀有平常之心、戒惧之意,始终做到淡泊名利、廉洁自律。
  六要务实担当。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权必有责。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严以用权,领导干部坚守责任与担当至关重要,这也是领导干部的职责所在。
  人大是依照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履行职责的国家权力机关,具有法律性、程序性、民主性、全局性、权威性强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务实担当,为民掌好权用好权。
  以平和之心来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来对待权力。作为人大机关的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把自己当作地方国家机关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人民的公仆。努力做好服务人代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服务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服务代表、服务机关、服务基层的各项工作。
  要认认真真完成每一项任务,以勤求实,以细求实,以恒求实,以精求实,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始终以高标准来衡量、来要求,不满足于“过得去”,要追求“过得硬”。
  要克服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克服好人主义、自由主义,去萎靡不振的老气,除无所作为的暮气;树干事创业的正气,立开拓进取的朝气;以良好的态度、过硬的本领做好工作,为加快和保障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努力做到不负于时代,不负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