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佤山群众生活更美好

——来自沧源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的报道
刊发时间:2017-03-10 A1版  作者:陈灿华 李强斌 关汪武

  在脱贫攻坚战中,沧源自治县盯准国家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能致富”总体要求,扎实推进新村布局、民居设计、村容村貌和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努力带领贫困群众走出贫困的“篱笆园子”。
  记者从沧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了解到,沧源是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也是全国14个连片特困地区的滇西边境山区县份之一。在“三年行动计划”中,沧源规划安置10个乡(镇),66个行政村(社区),306个自然村(组),共计112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其中有集中安置点52个,搬迁4405户16883人。全县纳入中央预算内的易地扶贫搬迁点有32个,其中有27个集中安置点,5个分散安置点,共1039户442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90户1538人)
  据了解,截至2016年12月30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060户7200人,建房开工4405户,竣工3086户,入住844户,累计完成投资40584.98万元。开工率113.4%,竣工率70.05%,入住率28.64%。列入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点启动18个(17个集中安置点,1个分散安置点),主体施工22户(其中建档立卡户5户),竣工61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90户),入住32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1户)。开工率100%,竣工率96.7%,累计完成投资6130万元。
  2017年沧源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内14个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安置点目标任务(10个集中安置点,4个分散安置点,375户1975人,其中建档立卡户264户927人。搬迁区域涉及7个乡镇14个村,建设安居房264套,23175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1.51亿元)。
  针对目前实施过程中31项整改落实问题清单,下步工作该县将重点在六个方面寻求突破,力争“十三五”期间,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规划,人均可支配收入可达3200元以上,人均可增收1100元以上。
  精准定位搬迁“不虚、不缺、不漏”。进一步精准搬迁对象,将纳入中央预算内符合搬迁范围要求的490户153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做到县、乡、村及部门数据一致。凡是不符合搬迁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不符合同步搬迁条件的搬迁人口,及时予以调整;凡是未经大数据平台识别的一律不纳入搬迁范围,及时予以调整;边境一线一律不纳入。
  科学评估发展“不偏、不错、不散”。坚持合规、避灾、自愿、集中原则,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优质耕地和基本农田,并依托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小城镇、产业园区等,为搬迁群众发展产业、转移就业创造条件。对现有搬迁点安置区选址进行梳理和评估,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调整。
  严谨建房标准“不重、不超、不负”。对已竣工、在建住房建筑面积、宅基地使用及建新房拆旧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检查。对已超面积的住房通过帮助农户规划,调整用于生产建设、旅游性营业等家庭经济产业发展性场所,并依托农危改、美丽乡村等政策稳妥消化,或将超标安置房以置换、销售给同步搬迁户或有住房改善需求的群众等方式加以整改;对正在设计和规划建设新的搬迁住房,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满足不同人口家庭的住房需求,决不能让搬迁群众因为住房而举债。对已搬迁入住新房的搬迁户,及时拆除旧房并进行复垦。
  科学建房方式“不挡、不包、不揽”。对农户建房补助情况进行逐户梳理排查,及时纠正由贫困群众先行垫付住房建设启动资金的做法,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及时下拨目前滞留的建房补助。积极发挥政府在规划设计、建材组织、成本控制、质量安全和资金监管等方面的作用,确保住房建设质量、进度和安全。
  规范资金管理“不闲、不挪、不乱”。对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和低成本长期贷款实行封闭运行,不得挪作他用。农危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等资金,按照原渠道管理执行。对不符合政策要求和使用渠道的资金,坚决予以调整和补齐,严肃整改到位。加快滞留滞拨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效益。
  传承保护文化“不破、不拆、不并”。对易地搬迁涉及传统村落、传统民居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保持传统村落的完整性,注重村落空间的完整性。对于传统村落规划区内新建、修缮和改造等活动,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同意,并取得乡村规划建设许可,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征得文化行政部门同意,严禁拆并传统村落。

返回
2024年10月19日  第7510期 往期报纸>>
新闻热线:0883-2143727 广告热线:0883-2143722
在线投稿:ynlcrbs@126.com

让佤山群众生活更美好

——来自沧源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的报道

刊发时间:2017-03-10 A1版  作者:陈灿华 李强斌 关汪武 【字体:大 中 小】

  在脱贫攻坚战中,沧源自治县盯准国家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能致富”总体要求,扎实推进新村布局、民居设计、村容村貌和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努力带领贫困群众走出贫困的“篱笆园子”。
  记者从沧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了解到,沧源是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也是全国14个连片特困地区的滇西边境山区县份之一。在“三年行动计划”中,沧源规划安置10个乡(镇),66个行政村(社区),306个自然村(组),共计112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其中有集中安置点52个,搬迁4405户16883人。全县纳入中央预算内的易地扶贫搬迁点有32个,其中有27个集中安置点,5个分散安置点,共1039户442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90户1538人)
  据了解,截至2016年12月30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060户7200人,建房开工4405户,竣工3086户,入住844户,累计完成投资40584.98万元。开工率113.4%,竣工率70.05%,入住率28.64%。列入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点启动18个(17个集中安置点,1个分散安置点),主体施工22户(其中建档立卡户5户),竣工61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90户),入住32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1户)。开工率100%,竣工率96.7%,累计完成投资6130万元。
  2017年沧源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内14个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安置点目标任务(10个集中安置点,4个分散安置点,375户1975人,其中建档立卡户264户927人。搬迁区域涉及7个乡镇14个村,建设安居房264套,23175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1.51亿元)。
  针对目前实施过程中31项整改落实问题清单,下步工作该县将重点在六个方面寻求突破,力争“十三五”期间,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规划,人均可支配收入可达3200元以上,人均可增收1100元以上。
  精准定位搬迁“不虚、不缺、不漏”。进一步精准搬迁对象,将纳入中央预算内符合搬迁范围要求的490户153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做到县、乡、村及部门数据一致。凡是不符合搬迁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不符合同步搬迁条件的搬迁人口,及时予以调整;凡是未经大数据平台识别的一律不纳入搬迁范围,及时予以调整;边境一线一律不纳入。
  科学评估发展“不偏、不错、不散”。坚持合规、避灾、自愿、集中原则,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优质耕地和基本农田,并依托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小城镇、产业园区等,为搬迁群众发展产业、转移就业创造条件。对现有搬迁点安置区选址进行梳理和评估,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调整。
  严谨建房标准“不重、不超、不负”。对已竣工、在建住房建筑面积、宅基地使用及建新房拆旧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检查。对已超面积的住房通过帮助农户规划,调整用于生产建设、旅游性营业等家庭经济产业发展性场所,并依托农危改、美丽乡村等政策稳妥消化,或将超标安置房以置换、销售给同步搬迁户或有住房改善需求的群众等方式加以整改;对正在设计和规划建设新的搬迁住房,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满足不同人口家庭的住房需求,决不能让搬迁群众因为住房而举债。对已搬迁入住新房的搬迁户,及时拆除旧房并进行复垦。
  科学建房方式“不挡、不包、不揽”。对农户建房补助情况进行逐户梳理排查,及时纠正由贫困群众先行垫付住房建设启动资金的做法,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及时下拨目前滞留的建房补助。积极发挥政府在规划设计、建材组织、成本控制、质量安全和资金监管等方面的作用,确保住房建设质量、进度和安全。
  规范资金管理“不闲、不挪、不乱”。对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和低成本长期贷款实行封闭运行,不得挪作他用。农危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等资金,按照原渠道管理执行。对不符合政策要求和使用渠道的资金,坚决予以调整和补齐,严肃整改到位。加快滞留滞拨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效益。
  传承保护文化“不破、不拆、不并”。对易地搬迁涉及传统村落、传统民居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保持传统村落的完整性,注重村落空间的完整性。对于传统村落规划区内新建、修缮和改造等活动,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同意,并取得乡村规划建设许可,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征得文化行政部门同意,严禁拆并传统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