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榜样力量 弘扬文明新风
刊发时间:2024-05-28
A3版
作者:本报通讯员
云县组织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
传承榜样力量 弘扬文明新风
本报讯 (本报通讯员) 近日,云县组织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对爱华镇河中村农家妇女禹改子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学习,发挥身边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汇聚正能量,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22年来,禹改子照顾身残志坚的丈夫李淑祥,及其年迈多病的父亲和肢体残疾的三兄弟,用柔弱的肩膀支撑起了一个风雨飘摇的家庭,成为邻里孝老爱亲的典范。2022年,禹改子被评为感动临沧年度人物(道德模范),她的家庭被评为临沧市“五好家庭”;2023年被评为年度第一批“云南好人”。
通过学习,广大干部群众被禹改子勤劳苦干、弘扬善举的大爱精神深深感动。云县委党校职工李学芬说:“将以此次学习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强身边好人先进事迹的学习,不断促进家风建设。” 云县委党校教师董正纯说:“作为一名教师,我将以禹改子为学习的榜样,在工作中恪尽职守、乐于奉献,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传承好身边榜样力量,弘扬时代文明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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