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 近日,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防汛救灾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工作部署,在当前主汛期强降雨多发频发、防汛形势复杂严峻背景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扛起防汛救灾政治责任。清醒认识当前防汛形势严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惯性思维、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防汛安全这根弦,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极限思维,靠前指挥,严格落实省委“四个一律”转移避险要求,及时果断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深入灾情最严重、抢险最困难、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加强现场调度指挥,科学调配救援力量和救灾物资,全力搜救失联被困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防范次生灾害。建立防汛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分片包保责任制,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盯紧山洪灾害风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城市易涝点等防御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全面排查、健全预案、强化预警,提前做好各种应急准备,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通知》指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守土尽责,筑牢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实防线。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全面动员部署落实防汛救灾各项措施,让党旗在防汛救灾一线高高飘扬。严格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和响应联动机制,完善用好直达自然村的预警“叫应”机制。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要落实属地责任,将工作要求和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到防汛责任人、网格责任人、转移责任人和家家户户,确保预警信息无死角传递。充分利用“自然村长+微网格”机制,发挥村(社区)网格和微网格“前哨探头”作用,精准对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易淹易涝点、江河湖泊、病险水库、河道堤防、漫水桥等重点部位巡查摸排,抓好施工工地、旅游景区、切坡建房点等重点部位巡查防守,遇有险情迅速处置,人员转移应转尽转、应转早转。
落实防汛救灾包保体系,党员干部、驻村工作队、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乡镇挂联干部要下沉村组充实防汛力量,全面摸清辖区村(居)民居住情况,重点摸清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实行结对联系机制,细化“一对一”工作措施,确保防汛救灾“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健全落实党员应急动员发挥作用机制,通过组建党员突击队和志愿服务队、设置党员先锋岗和责任区等,组织村(社区)党员带领群众合力抢险救灾。利用互联网、手机、乡村广播、宣传栏等媒介开展日常宣传,第一时间把灾害预警、防范措施、应对策略等信息传递到每一户、每个人,提高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动员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网约配送员、快递员等新就业群体中的党员立足自身优势,带头就近就便参与防汛救灾。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防汛救灾一线勇挑重担、冲锋在前。把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用防灾救灾、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实绩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结合乡、村换届后工作实际,加强乡、村党员干部防汛知识和“1262”精细化预报和响应联动机制专题培训;结合干部政治素质蹲点调研,注重在防汛救灾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把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参考。指导基层党组织发现和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注重发现、宣传和表彰防汛救灾中涌现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先进典型。关心关爱防汛救灾一线党员、干部,对因公牺牲党员、干部的家属,会同有关方面及时给予抚恤、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结合实际及时划拨党费投入防汛救灾,做到专款专用。若发生灾害,动员非受灾地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支援,主动支持帮助开展抗灾救灾。各级防汛指挥、应急管理、水利、气象和公安、民政、交通运输、卫生防疫、能源电力、通信等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尽职尽责,齐心协力打好打赢防汛救灾硬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