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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固本强基 筑牢互嵌式社区治理共同体根基

严盛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施行,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入系统化、制度化、法治化的新轨道,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由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4个主体民族联合组成的多民族自治县,近年来,双江县积极探索构建共建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随着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施行,双江县应进一步把法治要求嵌入社区治理全过程,把已有实践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的更高轨道,探索一条法治化引领、本土化实践、文化浸润的多民族互嵌式社区治理路径。


以法为纲,深刻把握法治化建设的核心要义

深化互嵌式社区治理,必须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法治遵循,推动经验治理向法治治理转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这就要求把涉及民族因素的社区事务全面纳入规范化、程序化轨道,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定分止争。

法治化建设的深层价值,在于通过在公共服务、社区规划、文化生活中嵌入平等包容的法治理念,为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在此基础之上,要在法治框架下构建党组织领导下多元协同的治理格局,通过法律和制度清晰界定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建立规范有序的参与渠道,将共建共治共享从法律原则转化为可操作、可持续的协同实践。


以问题与实践为导向,探索系统化法治实施路径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基层落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探索本土化实施路径。双江县紧扣区域特色,将基层党组织体系网与社会治理体系网融合成一张大网,培育出布朗哨兵、茶山卫士、巧舌妇、红袖标、护村队、乡土人才六支群防群治特色队伍。勐库镇茶山卫士立足茶乡实际,创新四杯茶调解法,将茶文化和为贵理念融入法治调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茶园;邦丙乡布朗哨兵依托熟悉地形民情优势开展巡逻排查,组建后当地矛盾纠纷、接处警量大幅下降;勐勐镇巧舌妇以拉家常方式化解家庭邻里摩擦……县级综治中心承担指挥中枢职能,6个乡(镇)综治中心实现一乡一平台、矛盾就地化解。

2025年以来,全县无矛盾纠纷激化和民转刑、刑转命案件,五年来矛盾纠纷化解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同时,在居民小区探索“一承诺四公开两监督”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洁净家庭评选结合,形成监督与激励并重的法治实施良性循环。


以文化浸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法治提供规则底线,文化凝聚人心归属。双江县将法治理念与地方文化表达深度融合,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广场、村史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场所,常态化开展各族群众共同参与的节庆活动与文体展演。把法治宣传融入民族文化,利用民族语言宣讲队伍、“双语”法治宣传材料以及民族歌舞普法节目,让法律精神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持续发掘各民族守望相助的共同故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好邻居等评选,让团结友爱、遵规守约变得鲜活具体。

在此基础上,法律确立的统一规则体系为不同文化背景的居民提供共同行为基准,超越习惯认知差异,当社区事务遵循公开统一程序时,各族居民对公平正义的信任感增强,归属感随之提升。针对因风俗习惯差异引发的矛盾,法治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文明、理性、可预期的协调框架,不同背景居民在法律原则下寻求共识、达成和解,这一过程本身就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实践,有形有感有效地推动“五个认同”在基层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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