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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理论 对中国式现代化的启示

□ 龚德康 陶乐瑜 程真真

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理论内涵丰富、意蕴深远,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理论从价值认知、财富分配、制度保障等维度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提供理论遵循,明确要培育新财富观、健全分配机制、完善法律制度,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一、培育新财富观,强化价值引领

所有制的变革不能只停留在经济形态上,更要深入到观念之中。这就需要坚持马克思财富观,加强对人们的引导。但是,观念最终都是要为现实服务。根据列宁的灌输理论,需要将代表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观念灌输到人们的意识当中,形成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正确的所有制观念和财产观念,做到从“自发”到“自觉”的转变,引导人们通过自身劳动实现自身财富和价值的增长,鼓励人们在社会大环境中实现个人财产的合法占有和自由使用,保障社会主义社会乃至于共产主义社会的社会经济结构和所有制的稳定,真正地与传统的剥削观念相区别、决裂开来。

二、健全分配机制,共享发展成果

马克思强调,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需要建立社会制度,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可以参与社会财富的生产、分配和管理,让生产成果真正惠及劳动者。因此,需要不断完善分配机制。首先,通过完善最低工资标准、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健全劳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其次,通过优化税收结构、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缩小区域、城乡、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最后,通过完善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培育慈善组织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财富分配。三次分配的优化,形成了市场调节、政府调控和社会参与的合力,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三、完善法律制度,保障财产权益

当前,我国的分配制度与财产权益保障是由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所决定的。而法律的制定与完善,本质上是对这一经济关系中分配秩序与产权结构的巩固。一方面,明确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产权归属,防止公有财产流失,保障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石。另一方面,保护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合法财产权益,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同时,立足“十五五”,针对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兴领域的财产权益问题,及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数据资产的权属与保护规则。这些做法既保障了分配制度的有效运行,也为共同富裕筑牢了法治屏障。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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